在康德体系中,主体和客体都不是“产生”的,而是被“建构”或“预设”的。它们不是过程的起点或终点,而是整个认知过程的两个不可或缺的、相互关联的极

1. “客体”的建构

“客体”不是指独立于我们之外的“物自体”,而是指作为我们认识对象的、具有统一性和必然性的“现象客体”(例如,一棵树、一座房子)。它的建构过程如下:

  1. 原料输入:物自体刺激感官,产生一团混乱的、杂多的感性材料(感觉印象)。
  2. 初步整理:我们的感性(Sinnlichkeit)以其先天形式(空间和时间)对这些材料进行初步整理,形成直观(Anschauung)。此时,我们有了一个在空间和时间中被定位的“某物”。
  3. 核心综合知性(Verstand)登场。它的角色是“立法者”。知性运用其先天的范畴(如因果性、实体性、必然性等),对直观进行综合统一。
    • 例如,知性将“我看到白色”、“我摸到冰冷”、“我尝到甜味”这些分散的直观,用实体-属性范畴综合起来,判断为“这是一个(实体)冰淇淋(属性集合)”。
    • 它将“手碰到火”和“感到疼痛”这两个先后事件,用因果关系范畴综合起来,判断为“火烧(原因)导致疼痛(结果)”。
  4. 客体的诞生:经过范畴的这番“立法”和综合,一堆杂多的表象就被赋予了一种统一性和客观的联结。这个被范畴规则所统摄、具有稳定结构和必然关系的统一体,就是我们所谓的 “客体”现象对象

结论:客体不是被“发现”的,而是被知性“建构”出来的。 它的客观性并非来自物自体,而是来自所有理性存在者共有的知性范畴。


2. “主体”的建构

这里的“主体”不是指一个心理学意义上的、有血有肉的个体,而是指纯粹的“先验主体”,即那个进行认知活动的“我”。它的建构更为精妙:

  1. 最高原则:先验统觉:康德认为,所有被综合在一起的表象,都必须能够被统摄在一个“我思”(Ich denke)之下。这个“我思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。这就是先验统觉(das transzendentale Apperzeption)的统一性。
  2. 主体的功能化:这个“我”不是一个神秘的灵魂实体。它是什么?它就是那个进行综合活动的功能本身。
    • 它不是综合的结果,而是综合之所以可能的逻辑前提
    • 我们无法认识这个“我”本身,我们只能认识到我的认知活动(我在综合、我在判断)。
  3. 在活动中显现“主体”在建构“客体”的同时,也反向确证了自身的存在。 当我将一堆属性综合为一个“客体”(冰淇淋)时,我正在执行“综合”这个动作。这个动作本身就预设并揭示了一个正在执行综合的“主体”的存在
    • 就像一盏灯要照亮物体,必须在照亮的过程中同时显现它自身一样,先验主体在用它范畴之光去建构客体时,也照亮了它自身作为“光源”的存在。

结论:主体不是一个被找到的“东西”,而是认知活动本身所预设的、那个无法被对象化的“逻辑原点”或“功能性的极点”。


为了更清晰地理解这一相互建构的过程,我们可以参考下图所示的循环:

pVfe8hQ.png

总结:主体与客体的“共舞”

康德完成了一场哲学上的“哥白尼式革命”:

  • 传统观点:主体(心灵)像一个容器,客体(世界)像容器里的东西。主体被动地反映或符合客体。
  • 康德的观点:主体(知性)是积极的立法者,客体(现象)是依据主体之法则建构出来的。

因此,主体和客体是在同一个认知过程中同时被预设和建构起来的两个极,就像磁铁的两极,无法独立存在。

  • 没有主体,就没有运用范畴进行综合的活动,世界就只是一团混乱的杂多,无法形成有意义的、“客观的”客体
  • 没有客体,主体的综合功能就无用武之地,无法显现自身,主体就只是一个空洞的、没有内容的“我思”。

我们所能谈论的一切“客体”,都是对“主体”而言的客体;我们所能意识到的“主体”,都是在建构“客体”活动中显现的主体。二者共同构成了我们所能认识的现象世界。而那个独立存在的“物自体”领域,则永远停留在知识的彼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