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理式的说法,无法用逻辑完全证明,但我们又需要相信。这一个极其深刻的哲学问题,它触及了人类所有知识体系和意义世界的根基。确实,我们赖以思考和生存的基石,并非由逻辑证明而来,而是源于一种前逻辑的 “信念的跃迁”

以下是一些我们无法用逻辑完全证明,但又必须相信的 “公理式”信念

1. 世界与理性的可靠性

  • 外部世界的实在性:“有一个独立于我意识的客观世界存在。”
    • 你无法逻辑地证明它。正如休谟所指出的,我们所有的经验都只是感官印象,你无法跳出自己的意识去验证外部世界。怀疑论者(如缸中之脑的假设)在逻辑上无法被驳倒。但我们不得不相信它,否则一切科学、交流和行动都将失去意义。
  • 自然规律的齐一性:“过去和未来,自然规律保持不变。”
    • 这是科学事业的根基。但我们无法证明它。用“过去的规律一直有效”来证明“规律永远有效”,本身就是循环论证。我们只是 “相信” 太阳明天会照常升起。
  • 逻辑律的有效性:“同一律(A是A)、矛盾律(A不能既是B又不是B)是普遍有效的。”
    • 逻辑本身无法证明逻辑律,因为任何证明都必须预先使用这些逻辑律。试图怀疑它们,本身就落入了逻辑的框架之内。

2. 认知与自我的前提

  • 感官经验的大体可靠性:“我的感官在一定程度上忠实地反映了世界。”
    • 我们无法证明感官不是系统地欺骗我们。但我们相信感官提供的信号,否则我们将无法行动,甚至无法生存。
  • 他心存在:“除我之外,其他人也拥有类似我的意识和内心世界。”
    • 这是一个经典的哲学难题。你只能观察到他人的行为,永远无法直接经验他们的意识。但我们几乎本能地相信它,这是道德、社会和同理心的基础。
  • 自我的同一性:“在时间中持续存在的‘我’是真实的。”
    • 休谟指出,当我们内省时,只能找到一系列流动的感觉、知觉和思想,却找不到一个恒久不变的“自我实体”。但我们的生活和社会制度,都建立在“个人身份认同”这一信念之上。

3. 价值与道德的根基

  • 自由意志:“在某种意义上,我的选择是自由的,我能够做出真正的抉择。”
    • 从科学的角度看,宇宙似乎由因果律或物理定律决定;但从实践的角度,我们必须相信自己是自由的,否则道德责任、承诺和法律都将崩塌。
  • 价值的客观性/ intersubjectivity:“某些东西(如正义、爱、美)是真正有价值的,而不仅仅是个人偏好的表达。”
    • 你无法从“是什么”(事实)中逻辑地推导出“应当是什么”(价值)。但我们相信,虐待儿童是真的错,而不仅仅是“我们不喜欢的”行为。这种道德实在感是伦理学的起点。

4. 意义与语言的公设

  • 语言能够传达意义:“我使用的词汇和句子,能够被你以大致相同的方式理解。”
    • 我们无法最终证实两个人对“红色”或“爱”的感受是完全相同的。但我们相信语言沟通是可能的,否则社会与知识将不复存在。
  • 意义本身的存在:“生命、宇宙和存在本身是有意义的,或者至少,意义是可以被创造和追寻的。”
    • 这是在面对宇宙的沉默和虚无时,最根本的、无法证明的信仰跃迁。没有这个信念,尼采所说的“虚无主义”便会降临。

💎 总结:理性的“信仰之跃”

这些无法证明的信念,构成了哲学家所谓的 “理性的义务”“实践的必要性” 。它们不是理性的失败,而是理性的前提

我们可以这样理解:

我们并非因为证明了这些公理才成为理性的人,而是因为我们选择相信这些公理,才得以进入一个可以运用理性、体验意义、承担责任的世界。

这并非盲信,而是一种清醒的、负责任的承诺。认识到这一点,我们便会对自己的知识体系多一分谦卑,对那些持有不同“基本信念”的人多一分理解,并在一个没有终极担保的宇宙中,勇敢地承担起构建自身意义和知识的责任。